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奉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8号),设立奉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负责调节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
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宁波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市相关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日常经济运行;提出并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行业龙头、重点骨干企业和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救灾物资应急生产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监测电力运行状况,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有关问题;综合协调全市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受理节能产品认定;负责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推进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研究和规划工业经济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导向目录;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培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上级政府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负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和再创新;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设计与创意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工业设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负责推进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国际化经营;协调推进“品牌、标准、专利”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
(六)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智慧城市相关重大应用系统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全市信息化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权限规定,统筹规划与管理全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通信行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承担互联网行业属地管理相关职能。
(七)协调、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国家、省和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指导企业现代管理和管理创新;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八)拟订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培训工作。
(九)承担全市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方面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70号(315500)
电话:0574-88518252
传真:0574-88523977